忙、累、煩,這三個字是我們現(xiàn)實生活中的"三字經(jīng)"。但是在忙碌中我們常常忽視了生命里具備的兩種力量:第一種是絕對的自由,第二種是絕對的幸福。
你可能會自問:我有多少自由?
小時候在家,父母教你如何如何;長大上學的時候,老師教你如何如何;工作的時候,領(lǐng)導又叫你如何如何……你會覺得你沒有真正的自由?。⌒腋R彩侨绱?。
其實,自由和幸福的力量是被我們自己削弱掉的。
人生在世的最大煩惱就是貪欲,當貪欲占據(jù)了我們的心靈世界時,我們本來具備的生命內(nèi)在的力量就被削弱了,從而成為脆弱而且可憐的苦難者。
如果能夠把貪欲消除了,那就會在內(nèi)心當中生起一股生命的原始力量,這種力量就是我們獲得真正自由的源泉。也只有在獲得了真正自由之后,我們才能夠談得上生命的幸福!
我們要如何才能獲得自由和幸福呢?
拿貪欲來說,它就是對于自身以外的境界產(chǎn)生了依賴和追求,希望能夠獲得外在境界的某種支持或者某些快樂,如果缺乏這種支持和快樂我們就會感到非常的失落痛苦。那么,我們所要做的就是減輕自己對外界的依賴性,同時也就減輕了由于依賴性而帶來的煩惱痛苦。
如果用百分比形容,那就再恰當不過的了。我們每一個生命個體都具有百分之百的原始力量,也就是說每一個生命的內(nèi)在力量都是完整無缺的。但因為我們一直貪婪地向外索取和過度尋求外在的支持,如此一來便失去了生命內(nèi)在的真正自由。
拿親人、好友或者夫妻之間的相處來說,當你對于對方的要求是百分之百的時候,那么對方一定要做到百分之百,你才會感到安慰和快樂;如果對方只能做到百分之九十九,那么你就不會感到真正的滿意和快樂。
當你對對方的要求是百分之五十的時候,如果對方能夠為你付出百分之五十一乃至百分之五十一以上,那你就會感到受寵若驚,非常感激對方。
而到了你對對方的要求降低到零時,對方什么也沒有為你付出,你也同樣會感到滿意,因為你本來就沒有要求對方能夠為你付出什么。假如這時對方為你付出百分之一,那你不但很滿意,而且大大超出了你的要求范圍,你就能夠獲得快樂和自由。
當你的快樂是建立在他人或者外界的事物上時,假如外界能夠滿足你的要求,你會感到快樂。但是,外界畢竟不是操縱在你自己的手里,因而滿足和快樂也就不是操縱在你的手里,所以生命的自由也就因此大大地打了折扣。
由此可以看出,生命的力量正好與對外界的要求(即貪欲)成此消彼長的關(guān)系。如果你對外界的要求是百分之百的,那么你的生命就只剩下零的力量,也就是失去了任何的力量,你就是真正的生命弱者。與你交往的人,都必須是百分之百地為你付出,你才會感到快樂,即使做到了百分之九十九,你也同樣會感到不滿和怨恨,一切情緒和自由都只能靠外界來決定。
假如你對外界的要求只是零,那么,你的生命力量也就是百分之百,這時,外界并沒有為你做任何的付出,你也同樣感覺到非常的自由,因為你根本就沒有把自由和滿足寄希望于外界。
一般的人,還是能夠利用一部分原始的生命力量,但是總被貪欲等等剝奪了這種力量,所以,年年歲歲,日夜馳騁,東奔西走,受苦受難,無法得到絲毫的滿足與自由,把生命的原始力量深深地埋沒,僅僅只是留在遙遠的記憶深處,可望而不可即!